1、為了不影響結構或構件的正常使用和觀感,設計時應對結構或構件的變形(撓度或側移)規(guī)定相應的限值。一般情況下,結構或構件變形的容許值見本規(guī)范附錄A的規(guī)定。當有實踐經(jīng)驗或有特殊要求時,可根據(jù)不影響正常使用和觀感的原則對附錄A的規(guī)定進行適當?shù)卣{整。
2、計算結構或構件的變形時,可不考慮螺栓(或鉚釘)孔引起的截面削弱。
3、為改善外觀和使用條件,可將橫向受力構件預先起拱,起拱大小應視實際需要而定,一般為恒載標準值加1/2活載標準值所產(chǎn)生的撓度值。當僅為改善外觀條件時,構件撓度應取在恒荷載和活荷載標準值作用下的撓度計算值減去起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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