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主平面內(nèi)受彎的實腹構(gòu)件(考慮腹板屈曲后強度者參見本規(guī)范第4.4.1條),其抗彎強度應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公式1
式中 Mx My——同一截面處繞x軸和y軸的彎矩(對工字形截面:x軸為強軸,y軸為弱軸);
Wnx Wny——對x軸和y軸的凈截面模量;
rx ry——截面塑性發(fā)展系數(shù);對工字形截面,rx=1.05,ry=1.20;對箱形截面,rx=ry=1.05;對其他截面,可按表5.2.1采用;
F——鋼材的抗彎強度設計值。
當梁受壓翼緣的自由外伸寬度與其厚度之比大于13√235/f y而不超過15√235/f y時,應取rx=1.0. fy為鋼材牌號所指屈服點。
對需要計算疲勞的梁,宜取rx=ry=1.0。
2、在主平面內(nèi)受彎的實腹構(gòu)件(考慮腹板屈曲后強度者參見本規(guī)范第4.4.1條),其抗剪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公式2
式中 V——計算截面沿腹板平面作用的剪力;
S——計算剪應力處以上毛截面對中和軸的面積矩;
I——毛截面慣性矩;
Tw——腹板厚度;
fv——鋼材的抗剪強度設計值。
3、當梁上翼緣受有沿腹板平面作用的集中荷載、且該荷載處又未設置支承加勁肋時,腹板計算高度上邊緣的局部承壓強度應按下式計算:
公式3
式中 F——集中荷載,對功力荷載應考慮動力系數(shù);
Φ——集中荷載增大系數(shù);對重級工作制吊車梁,φ=1.35;對其他梁,φ=1.0;
Lz——集中荷載在腹板計算高度上邊緣的假定分布長度,按下式計算:
Lz=a+5hy+2hR
公式4
a——集中荷載沿梁跨度方向的支承長度,對鋼軌上的輪壓可取50mm;
hy——自梁頂面至腹板計算高度上邊緣的距離;
hR——軌道的高度,對梁頂無軌道的梁hR=0;
f——鋼材的抗壓強度設計值。
在梁的支座處,當不設置支承加勁肋時,也應按公式3計算腹板計算高度下邊緣的局部壓應力,但Φ取1.0.支座集中反力的假定分布長度,應根據(jù)支座具體尺寸參照公式4計算。
注:腹板的計算高度ho;對軋制型鋼梁,為腹板與上、下翼緣相接處兩內(nèi)弧起點間的距離;對焊接組合梁,為腹板高度;對鉚接(或高強度螺栓連接)組合梁,為上、下翼緣與腹板連接的鉚釘(或高強度螺栓)線間最近距離。
4、在梁的腹板計算高度邊緣處,若同時受有較大的正應力、剪應力和局部壓應力,或同時受有較大的正應力和剪應力(如連續(xù)梁中部支座或梁的翼緣截面改變處等)時 ,其折算應力應按下式計算:
公式5
式中 σ、 τ、σc——腹板計算高度邊緣同一點上同時產(chǎn)生的正應力、剪應力和局部壓應力,τ和σc應按公式2和公式3計算,σ應按下式計算:
公式6
σ和σc以拉應力為正值,壓應力為負值;
In——梁凈截面慣性矩;
Y1——所計算點至梁中和軸的距離;
β1——計算折算應力的強度設計值增大系數(shù);當σ和σc異號時,取β1=1.2;當σ和σc同號時或σc=0時,取β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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